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男子与他人发生婚外情,并多次向第三者发红包,最终被妻子发现。妻子怒将第三者诉至法院要求返还钱款。近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纠纷,最终判决第三者返还男子赠与的3470元。
已婚男子李某在玩网络游戏时认识了王某,两人互加了微信。随着聊天的深入,两人不满足于线上交往,2022年3月开始线下交往。此后,两人见面吃饭,都是李某支出所有开销。2022年6月起,李某多次给王某发红包。
不久,李某的妻子张某发现丈夫出轨。张某将王某诉至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认为李某转发给王某的红包共计5421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经妻子允许的情况下,是无效的赠与行为,王某应当返还。
法院认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未经配偶张某的同意,多次将夫妻共同财产私自转给王某,该行为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与公序良俗及婚姻伦理道德背道而驰,应当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至于张某要求王某返还的各项费用,法院依据现有证据认定为3470元。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赠与王某财产的行为无效,王某向张某返还3470元。
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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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杨波 梁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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