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斯
未经授权,“网络搬运工”在微信公众号上提供考试辅导教材内容,被判赔6000元;网上销售盗版“真题集”,成被告后依然置若罔闻,被判三倍惩罚性赔偿……4月25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3年广西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情况。通报显示,去年广西法院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著作权属、侵权纠纷案件最多,其中不乏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新类型案件。
在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案件中,中国某出版社享有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以下简称涉案教材)的专有出版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2022年4月25日,黄某兴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21注会电子版资料更新”,文章内含有“2021CPA电子资料”的百度网盘链接地址及提取码。中国某出版社下载后发现该文件内含有多个教材与其被授权的涉案教材一致,认为黄某兴侵权,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黄某兴侵害了中国某出版社对涉案教材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黄某兴赔偿中国某出版社经济损失6000元。
法官表示,信息网络传播权是基于互联网传播媒介,为规范控制他人在网络上使用作品,赋予作者的权利。近年来,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诉讼案件日益增多,该类著作权侵权案件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影响比传统侵权所造成的危害范围更广。该案有效警示“网络搬运者”,网络并非法外之地。
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案中,被告北海星某贸易公司未经授权,在网店中出售《剑桥雅思官方真题集5-16》,在被告上法院后,该公司依然置若罔闻。虽然该公司销售的盗版“真题集”不多,还是被法院判决给予原告三倍惩罚性赔偿5万元。法官表示,依法对其适用惩罚性赔偿,让侵权人付出沉重代价,有效打击和震慑盗版行为,也体现了法院在互联网销售领域加强版权保护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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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肖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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