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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贼被刺因工死亡,家属拿15万私了后反悔成被告?法院判原告需赔65.4万余元

阅读数:6396 发布时间: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定,双方的私了协议显失公平。

南宁一网吧员工姚某抓贼被刺因工死亡,而网吧未购买工伤保险。为尽快拿到赔偿,姚某的父母选择与网吧私了。可其父母在拿到15万赔偿后反悔,网吧以违反私了协议为由将其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私了协议是否有效?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判定,双方的私了协议显失公平,判定网吧赔偿姚某父母各项损失65.4万余元。

▲网络图片。

网吧员工因工死亡,家属选择私了

姚某是南宁市一家网吧的员工,2016年1月7日,一小偷在网吧顺走一部手机,刚好被姚某看见。他当即跑去抓逃跑的小偷,却被小偷持刀捅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网吧支付了抢救费,事后又给了姚某的父母1万元丧葬费。

当年8月,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姚某为因工死亡。网吧对此认定不服,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维持原工伤认定决定。

因为网吧未给姚某购买工伤保险,而姚某的父母为了尽快拿到赔偿,2017年1月,其父母与网吧老板签订调解协议书,约定,网吧一次性赔偿姚某父母15万元,其父母在收到赔偿后不再就工伤赔偿事宜向网吧索赔,若反悔,应支付网吧30万元违约金。

事后家属反悔,网吧状告家属索赔30万元

然而在拿到赔偿金后,姚某父母反悔,2017年12月,其父母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撤销调解协议书,要求网吧向他们支付各项损失85万余元。网吧也提出仲裁申请,要求姚某父母赔偿违约金30万元。

2018年3月12日,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撤销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书,网吧还要支付给姚某父母各项损失50.9万余元。

对此,网吧不服,将姚某父母告上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的协议有效,姚某父母赔偿其违约金30万元。网吧认为,双方在签订协议前,姚某父母对工伤赔偿的数额有所了解,是他们自愿放弃诉讼权利,以便快速解决双方的工伤赔偿纠纷。

而姚某的父母辩称,该调解协议书存在剥夺他们权益的条款,显失公平,应该撤销。

私了协议无效,网吧被判赔65万余元

▲网络图片。法院认为,双方协议约定网吧赔偿15万元,远低于姚某父母依法应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网吧利用其父母急于获得赔偿的心理,致使双方的权利义务明显违反公平原则,姚某的父母遭受重大利益损失,可认定为显失公平,姚某父母据此要求撤销调解协议书,法院予以支持。法院还认为,姚某的父母可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62.3万元,网吧已支付15万元,还应支付47.3万余元;姚某的父母可获得丧葬补助金3.1万余元,网吧已垫付了1万元,还应支付2.1万余元。由此,法院判决,撤销网吧与姚某父母签订的调解协议书,网吧还应支付姚某的父母各项损失49.4万余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编辑丨卢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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