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桂林讯 (记者黄启超 通讯员曾毅)“1月份我的电费才100多元,2月份更少,但3月份却高达400多元!”“供电局乱收费,将他们线路的损失让我们来承担……”连日来,许多市民向本报桂林热线投诉电费问题。4月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电网公司桂林供电局相关负责人。
家住桂林市中山北路110号的唐先生,在3月20日接到电费通知单时感到十分惊讶:3月份的电费高达337元,而他家2月份的电费才104元,1月份也仅为130元。“为什么3月份电费这么高?是不是供电局把线路损失都摊给了每个用户?”唐先生说,随后,他向供电部门进行了投诉,并买了一个新电表,安装在原电表旁核对用电量。
家住安新北路的王先生也反映了同样的情况:1月、2月的电费都很低,但3月却比以往高出了一倍多。
对此,桂林供电局客服中心副主任彭继刚介绍说,全市共有18.6万个用户,全靠34名抄表员抄表,但2月份有21人被抽调到抗灾一线巡线,剩下的抄表员尽管加班加点,但仍有7万户居民没有抄表。对这7万用户,供电部门根据惯例,按其上月电费80%的额度进行收费,所以2月的电费相对较低。但实际上,2月份遭遇冰冻天气,而且是放假期间,居民的实际用电要高出1月份50%以上。因此,3月份收的电费不但有3月份的实际电费,还要加上2月份未交足的电费,所以远远高出1月、2月的电费。“我们是严格按照物价部门的规定收费的,绝不会让用户承担供电部门的线路损失。”
4月3日上午10时,客服中心向唐先生了解两个电表的情况,据唐先生反馈,经过12天的观察,两个电表显示的用电量是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