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在深圳进行的一次《反垄断法》的宣传活动。 资料图片
随着《反垄断法》施行日期8月1日的渐行渐近,汽车业界诸多潜规则将被打破的声音也越来越响亮。限制跨区销售、设定最低价格、配件仅供4S店……这些存在多年的行业潜规则,是否会因为新法规的实施而寿终正寝?消费者能否从这一变局中获益?《反垄断法》并不是针对汽车行业的专项法律,但它制定的“游戏规则”,却有可能对汽车行业产生重大影响
潜规则一:限制跨区销售
市场现状
商品车在指定区域里销售,不能串货,汽车厂家要求买车者必须提供当地身份证或暂住证,买车与上牌必须在同一城市。由于人为障碍,一个离你很近的外地城市,车价很有诱惑力,你却只能望车兴叹,这就是目前汽车销售业界限制跨区销售的“老政策”。即使深受消费者诟病,却不影响厂家和汽车经销商的坚决执行。
南宁某4S店的销售经理关先生告诉记者,厂家限制跨区销售,造成了很怪异的市场现象,比如一款车,在南宁卖15万元,在广州卖13万元,南宁的消费者想去广州买车以省下2万元,本来是很简单的事,却往往费尽周折——先办理广州暂住证,或者用广州朋友身份证开购车发票,在广州上牌,然后再转户回南宁。
目前,汽车生产厂家抡起区域销售政策的大棒,到处敲打经销商,告诉他们,这车不能随意乱卖。汽车经销商有时在面对送上门的生意,发现不是自己的销售范围,也不敢接单。关先生苦笑着说:“你见过哪行生意劝消费者别在自己店里购买商品的吗?汽车行业就有,怪吧?”如果商家卖车给别区域的人被厂家知道了,往往被处以巨额罚款。
南宁消费者许先生就对这一现象感到不满:“我在网上看到同一款车,深圳的售价比南宁低3万元,赶去一问,车商说‘你持有广西身份证,按照厂家区域销售限制政策,不能把车卖给你’。”那种看着优惠,却因为地域的限制享受不到,消费者内心非常抓狂。
涉嫌触犯条款 《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禁止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变化预期
《反垄断法》中禁止经营者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条款,很有可能打破汽车业界限制跨区销售的潜规则。
“如果汽车跨区销售潜规则被打破,处于销售弱势的二三线市场销量会进一步萎缩,不少专卖店会做不下去,但消费者可以从中获得更多实惠。”南宁一家4S店老总陈先生这样分析。
陈先生进一步分析说,广西的市场规模远比不上广州、北京等地,一个月卖100辆车的管理成本和卖500辆车的管理成本是不一样的。以迈腾1.8T自动挡车型为例,南宁售价大多为厂家指导价再降5000元左右,但在广州,售价已经深度下探为指导价减2万元。1.5万元差价,足够让南宁消费者搭飞机去广州买车,就更不用说梧州、北海等与广东直接相邻的区域了。可以预见,这一法规的实施,将促使生产厂家给予二三线市场的经销商更多销售优惠。
潜规则二:共同遵守“最低限价”
市场现状
受政策、经济大环境的影响,南宁车市近期有点冷清的味道。7月21日中午,作为某品牌日系车的广西销售掌门人,刘先生站在4S店二楼,眺望停车坪上满满当当的待售商品车,心情非常郁闷。
有人建议“降点价不信卖不动”。刘先生说这是“可以想不可以干”的事情,因为厂家设置了最低售价,只要发现发票价格低于厂家设置的最低售价,那离巨额罚款单就不远了。因此,即使车型的市场反应不好,经销商也无权自主对车型进行降价促销。
最低限价不止困扰经销商,在消费者买车还价时,很多4S店的汽车销售员都会这样告诉消费者:“这个价格是厂方要求的最低价,虽然有让利空间,但是不能再让了,否则我们就要被罚款。”
在采访中,不少车商都反映,按照汽车销售业内的潜规则,汽车厂家都会给某个车型设定一个“最低限价”,要求同城的几家经销商共同遵守。一旦突破这个价格底限,经销商就有可能被戴上“扰乱市场价格”的罪名而遭到厂家重罚。
涉嫌触犯条款 《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禁止经营者对交易相对人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变化预期
车市销售最低限价的潜规则,无疑使得消费者的讨价还价的空间有限。对经销商而言,这样做一方面确实有利于保证销售利润,但同时又剥夺了自主定价权,无法根据自身经营以及市场情况,确定适当的价格。就比如在库存相当严重的情况下,如果经销商不能突破价格底线加大促销力度的话,就会面临资金崩盘的危险。
一家欧系车4S店的老总卢先生分析说:如果真能打破最低限价的规则,将是经销商和消费者双赢的局面。我相信经销商为了资金周转,会在市道不好的时候尽量保本卖车,而不至于受厂家最低限价的掣肘,以至于出现落后于现实市场的反应。对于消费者来说,则有机会找到时机,用更少的钱买到更好的车。“但对于厂家来说不是好事,他们对经销商的控制将减弱,消失了对终端市场的控制力,他们肯定不愿意。因此是否能打破此规则,我觉得有点玄。”
潜规则三:配件仅供4S店
市场现状
7月20日上午,对于南宁望州路×星汽修厂的老板何青和南宁车主小刘来说,都是一个郁闷的上午。小刘告诉记者,他本想把空调压缩机坏了的车子,开到朋友开设的维修厂维修,以期获得低一些的维修价格;维修厂何老板遇上生意也非常高兴,但折腾一个上午后,他们两人发现,既不能从厂家订购到新的空调压缩机,本地4S店也一口回绝他们购买新压缩机的要求。
这样,因为零配件供货渠道的限制,小刘不得不把车子开到4S店更换新压缩机,除了昂贵的零配件费,他还需要付出400多元的工时费。作为维修厂老板,何青因为厂家限制供货渠道,他不得不遗憾地放弃了送上门来的生意,看着利润赚不到,很是无奈。
在汽车销售行业里,厂家垄断零配件供应渠道,仅仅供应其授权的4S店进行经销,目前多数汽车厂家都要求4S店必须使用统一配送的“正产件”,有一些厂家甚至在一些核心配件上采用加密技术,车子出了故障只能在4S店修理。例如给音响加上密码,给空调压缩机加上特殊接口。车主和其他维修业主几乎不可能在厂家采购到零配件,不得不接受4S店的维修服务和零配件定价。这俨然已经成为汽车销售行业里“铁打的规则”。
涉嫌触犯条款 《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变化预期
常有消费者在买车之后,为汽车维修等售后服务烦恼不已。南宁车主胡先生就表示说:“4S店告诉我们,必须要去他们那里维修,使用厂家统一供应的配件,否则出现质量问题他们将不予负责。可是,4S店的配件价格实在太高,有时会比普通维修厂高出好几倍。”
按照《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款,这一潜规则很有可能被打破。但也有业内人士不乐观,因为就算厂家放开零配件供应渠道,但是它可以从维修工具以及技术上再设壁垒。例如,厂家敞开供应维修发动机的活塞、垫片零配件,但它不敞开维修发动机专用的ECU(行车电脑)设置工具,这样的维修工具仅提供给4S店,社会修理厂还是无法对车辆进行维修。这依然无法撼动厂家对零配件渠道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