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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一览表(五)(试行)

http://www.ngzb.com.cn  2008年09月02日21时43分  
 

50210 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法》第28条第1款 《法》第99条第1款第7项   1000 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50220 非法拦载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 《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   1000 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50230 非法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 《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 《法》第99条第1款第8项   1000 可以并处拘留15天以下      
50240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 《法》第28条第2款 《法》第106条   500   拒不履行,强制排除妨碍 《法》第106条  
50250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 《法》第28条第2款 《法》第106条   责令排除妨碍   拒不履行,强制排除妨碍 《法》第106条  
50260 擅自挖掘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 《法》第32条第1款 《法》第104条第1款     责令停止 《法》第104条第1款  
50270 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 《法》第32条第1款 《法》第104条第1款     责令停止 《法》第104条第1款  
50280 从事其他影响交通安全活动的 《法》第104条第1款 《法》第104条第1款     责令停止 《法》第104条第1款  
50290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法》第100条第3款 《法》第100条第3款   销售金额等额   收缴、强制报废 《法》第100条第3款  
50300 其他机动车喷涂特种车特定标志图案的 《法》第15条第1款 《法》第90条   200        
50350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22条第2款 《法》第90条   200   拖移车辆 《条例》第104条第3项  
50360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22条第2款 《法》第90条   200   拖移车辆 《条例》第104条第3项  
50370 过度疲劳仍继续驾驶的 《法》第22条第2款、《条例》第62条第7项 《法》第90条   200   拖移车辆 《条例》第104条第3项  
50380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 《条例》第13条第1款 《法》第90条、《机动车登记规定》第47条第1项   200        
50390 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法》第110条第2款 《法》第110条第2款   吊销      
50400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机动车牌证的  《条例》第103条       撤销登记、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登记 《条例》第103条  
50410 以欺骗、贿赂手段取得驾驶证的  《条例》第103条       撤销许可、3年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许可 《条例》第103条  
50420 12个月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 《条例》第25条     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   停止使用 《条例》第25条  
50430 车辆被扣留后,经公告三个月后仍不来接受处理的 《法》第112条第3款       处理车辆 《法》第112条第3款  
5044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法》第94条第2款 《法》第94条第2款   五至十倍罚款   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法》第94条第2款  
50450 擅自停止使用停车场或改作他用的 《法》第33条第1款       责令停止 《法》第33条第1款  
50460 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法》第92条第4款 《法》第92条第4款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50470 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的 《法》第16条第2款 《法》第90条   200   扣车 《规定》第13条第5项  
50480 未经许可,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 《法》第31条 《法》第31条          
50490 1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法》第22条第2款 《法》第91条第3款   吊销 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法》第91条第3款  
56011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1款 6 500   扣车 《法》第96条第1款  
56012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以外的机动车的 《法》第16条第3项 《法》第96条第1款 6 1500   扣车 《法》第96条第1款  
56021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 《法》第16条第4项 《法》第96条第1款 6 500   扣车 《法》第96条第1款  
56022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以外的机动车的 《法》第16条第4项 《法》第96条第1款 6 1000   扣车 《法》第96条第1款  
70020 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 《法》第49条 《法》第90条 0 150        
70030 未申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办法》第20条 《办法》第20条 0 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扣车 《办法》第20条 责令购买、使用和承运单位共同派员接受处理
70040 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 《办法》第18条第1款 《办法》第24条第1款(处罚押运人员) 0 1000       责令提供证明
70050 未按《剧毒化学公路运输通行证》核准载明的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装载数量、有效期限、指定的路线、时间和速度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办法》第18条第1款 《办法》第24条第2款(处罚单位) 0 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治安处罚      
70060 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或者脱离押运人员监管,超装、超载,中途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不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的 《管理条例》第43条 《管理条例》第67条第2项(处罚运输企业) 0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70070 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向公安部门报告,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或者进入禁止通行区域不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的 《管理条例》第43条 《管理条例》第67条第3项(处罚运输企业) 0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70080 运输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不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的 《管理条例》第44条 《管理条例》第67条第4项(处罚运输企业) 0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70090 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或者将危险化学品匿报、谎报未普通货物托运的 《管理条例》第45条 《管理条例》第67条第5项(处罚托运人) 0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注:一、《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管理条例》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指《剧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二、违反条款是指对应的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的条款;处罚依据是指对该行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强制措施依据是指对该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所依据的条款。      

    三、代码表为排版所限,使用阿拉伯数字及简称,在实际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使用正规的汉字数字和法律用语。如代码17030,表述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给予罚款2000元,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同时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可拖移其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可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四、本表代码由5位数组成,第一位是行为分类,1是机动车通行,2是非机动车通行,3是行人和乘车人通行,4是高速公路通行,5是其他规定,7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细则规定,8是各市(地区、自治州、盟)的地方规定;第二位是记分分类,0是不记分,1是记1分,2是记2分,3是记3分,6是记6分,7是记12分;第三、四、五位是顺序数字。    

 
编辑: 莫艳妮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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