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段钦中)9月1日起,广西试行交通违法处罚新标准(本报9月2日3版报道)后,广大读者纷纷致电本报表示,希望对新标准的细则做更多了解。现在,大家可以登录南国早报网(www.ngzb.com.cn)浏览新标注的全部内容。
这次试行的交通违法处罚新标准中,很多条款与广西各地市原来的标准有不少改动。拿新标准与南宁市交警支队原用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表比照会发现,“从前车右侧超车”、“前车左转弯时超车的”等涉及超车时的违法由原来罚款200元改为罚款150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原来罚款500元变为罚款300元。又如“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罚款1000元)”细分为两档:一档是“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摩托车、拖拉机的”,罚款500元;“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摩托车、拖拉机以外的机动车的”,罚款1500元。
像这样做细化的条款还有很多,为了方便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行对照,现将广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一览表(试行)发布如下:
广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一览表(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