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君子不夺人之财”,然而时近年关,在上海拥挤的街道、天桥、地铁上的“小人”频现却让人防不胜防,就连走进大商场都有保安提醒你将背包放到胸前,而路人们在人多的地方只能捂紧钱袋匆匆而过,就怕遭了小人“光顾”坏了过年的好兴致。

偷儿猖狂“怒喝”失主
说起前几天的经历,李小姐还心有余悸。1月6日傍晚5时左右,李小姐独自在南京西路泰兴路附近行走时,感觉背上的背包似乎被人碰了一下,李小姐说,因为身着冬衣,感觉迟钝,她犹豫了一下才回头观望,但眼前的情景却让她吓了一跳:自己的背包已经是“狮子大开口”,而身后一个十来岁的小女孩正迅速地把手从她的包内抽出来,然后撒腿就跑。
猝不及防的李小姐顾不上查看包内有没有被偷走什么,也立刻追赶起这个小女孩,一边跑还一边大声叫道“抓小偷”。不过令李小姐想不通的是,小偷似乎并不想费力逃跑,大概只跑了500米左右就自己停了下来,还向李小姐恶狠狠地嚷道:“你先看看有没有少东西,再来抓我!”李小姐经她一“提醒”,就查看了一下包内的东西,果真没有少什么。此时,那小女孩更加理直气壮了,面对周围越聚越多的围观者,脸上毫无惧色,与她相比,一旁的李小姐倒被这突如其来的事件吓得脸色惨白。最后,在围观者的帮助下,小偷被扭送交公安机关。
条例约束小偷难重罚
更令李小姐料想不到的是,当她到单位把这一经历形容给同事们听时,却引起了广泛共鸣,不少同事称他们都曾遇到过如此“猖狂”的小偷,而且现在有相当一部分小偷都是未成年人。
东方网近日也接到读者反映,在偷窃的高发地段——人行天桥、地道、拥挤的商场等地,小偷们一般会悄无声息地贴身紧跟目标,趁人不备拉开行人的背包,如果被发现也常常是腆着脸若无其事地走开,有的甚至会目露凶光地注视行人,让人敢怒不敢言。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原本应该胆小如鼠的小偷和“猖狂”、“凶恶”联系在了一起?
据警方人士透露,大多数小偷在偷窃没有得手或只盗得少量现金的情况下,宁愿被送进警署也不愿被众人围观以遭致唾骂或殴打,因为现在会随身携带大量现金的行人已很少见,小偷得手后能有400、500元的“收获”都算不错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但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其处罚程序同时规定,必须由公安人员对其进行传唤、讯问、取证后才能裁决。
因此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只能对这样的小偷处以遣返、拘留、罚款等处罚,此外,由于相当一部分小偷是未成年人,“一般关进去就放出来”。法律制度的不完善,让公安机关也是无可奈何地“放虎归山”,也让偷儿们对“进宫”有恃无恐。
警方提高警力防“贼手”
在国内的其它大中型城市,这样的“第三只手”也是屡见不鲜。前几天,有媒体报道称一名青年女子在南京建宁路某市场门前行走时,被两个妙龄女子掏了钱包。失主和几名市民立即追上前,将两名女子拦住,对方却矢口否认。众人和目击者将她们围住,在一片喊打声中,跑不了的小偷竟拨打了110。
这样的自首方式虽然有些奇特,但围观者在其中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警方人士称,一些市民在看到小偷偷窃时因为害怕打击报复或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往往不敢铤身而出,这也给小偷作案和逃窜创造了机会。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防范对策处的警官指出,当前临近年关,一些作恶人员蠢蠢欲动,有“捞一票过年”的打算,一度在警方高压态势下有所沉寂的马路抢劫、抢夺和盗窃案件有可能会增多,因此,出行的市民有必要提高警惕。
据了解,目前上海警方在对此类犯罪活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还提高警力进一步健全了快速反应体系,全天在街面投放的警力也比较充足;此外,警方还透露,市民如果报警及时,上海警方的防控体系是完全能够对付街头偷盗或抢劫作案歹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