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贵港讯 (记者王荣军)9月1日,贵港职业学院的一些大三学生向本报反映,根据学校教学安排,这个学年他们都将离校在外实习,但他们报名注册时,却被要求交纳校内的住宿费。记者就此采访该学院及物价部门。9月4日,记者得知,贵港职业学院作出决定:在外实习、不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免收住宿费,已交的可退还。
贵港职业学院市场营销专业2006级学生晓华(化名)说,学院是三年制教学,前两年学生在学校学习理论知识,第三年则在外面找单位实习。今年暑假,他们2006级的1000多名学生按照学校的要求,全部从学校宿舍搬出来了。接下来的一年,他们分别在贵港、南宁、广东等地的企业实习,根本不需在学校居住。但9月1日他们去报到注册时被告知,除学费外,还要交纳500元住宿费。
在贵港市一企业实习的学生小亮(化名)说,因为学校不提供住宿,他现在自己租房子住,学校再收取住宿费显然不合理。很多学生对此感到无奈,因此,不少2006级的学生暂时没有办理注册手续。
9月3日上午,记者来到贵港职业学院了解情况。学院党政办负责人说,根据有关文件,只要是在学校登记注册的未毕业学生,就要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但对学生在外实习期间是否应该交纳住宿费,文件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学校收取实习学生的住宿费没有违反规定。
没有安排学生住宿,却要收取住宿费,这种做法合理吗?9月4日,贵港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周科长在接受采访时告诉记者,职业学校学生在外实习期间住宿费的交纳问题,文件的确没有明确规定,但她在向贵港职业学院了解情况时获悉,该学院已决定免收在外实习学生的住宿费。
记者随后从贵港职业学院党政办负责人处证实了这一消息。该负责人说,9月3日下午,学院领导开会就实习学生的住宿费问题进行了讨论,他们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决定免收在外实习学生的住宿费,已交费的可退还,还未交的则不再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