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记者 段钦中
目前,广西全区共有11个支队建立专门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构,有80%的交警大队成立交通肇事追逃工作小组,全区各地交警部门正在加强追查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从今年年初至今,广西交警在“追逃”中都有哪些经典案例?他们的工作有多艰辛?肇事逃逸者的心态如何?9月3日,记者就这些情况进行了了解。
拍案惊奇
寻找蛛丝马迹 锁定逃逸目标
追查交通肇事逃逸,需要不断收集一切可能与案件有关的信息,而这些海量的线索里,也许只有匿于最隐蔽处的那一个微不足道的信息,成就整个破案的链条。想要把它刨出来,办案民警对每一个细节都不能轻言放弃。
案件回放:
今年2月29日凌晨1时许,宜州市金宜公路广维路段一女子死在公路边,现场有一辆自行车及汽车玻璃碎片,疑为交通事故,但肇事车已经逃跑。当时现场几无有价值的线索,也无目击者。民警通过现场大灯碎片确定,肇事的是一辆长安微型面包车。又查到事故发生时间大概是2月28日23时30分许。但是事发在黑夜,从电子眼中不能看清过往车辆的车号、车型。经过网上搜索,宜州市共有500多辆“长安”小客车,庆远镇共有100多辆。直到29日晚11时许,民警们在宜州市庆远镇园村的韦某家中查获其匿藏在家中的“长安”微型面包车,该车右前角有明显碰撞痕迹,且右大灯破损。韦某承认自己肇事逃逸。
众里寻逃千百度,蓦然细看,线索就在细微处。这样的成功案例,在交警追逃中不时出现。
案件回放:
4月3日晚7时许,一男子驾驶一正三轮摩托车撞倒一行人后逃逸。被撞者死亡。桂平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在现场找到一只后视镜的支架,在后视镜架处,还系着一条红丝带,红丝带上写着“横县×霸车行”字样引起民警注意。在横县“顺藤”排查,最终找到肇事者和那辆一只“耳”的正三轮摩托车。
交警部门利用科技成果追逃,对于逃逸者来说,这像一张无形的法网,往往让其无处遁形。
案件回放:
湖南人许某很难想见,他于2001年在贺州境内交通肇事致一死一伤后逃逸,5年之后依然难逃法网。2006年6月,贺州办理了相关的手续,通过网上“追逃”,依法通缉许某。今年4月28日,匿藏7年之久的许某终于在广东东莞市落入法网。
今年7月5日晚,贺钟高速公路回龙出口往平乐2公里处,一具男尸横在路上,肇事车辆逃逸。贺州交警大队交警从肇事车辆遗留在现场的散落物和轮胎痕迹可以初步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尼桑”系列小轿车。交警按案发时间段,调阅了贺钟高速公路贺州收费站、钟山收费站、英家收费站出入口的监控录像资料,走访了在案发时间段一些过往车辆的驾驶员,了解相关的线索。经过仔细地排查和大量地走访。终于,一辆悬挂桂A-F50××号牌的“天籁”车进入了侦查视线,从行驶时间和路线分析该车有重大作案嫌疑,经上公安网查询后巡线追击,终将肇事逃逸的嫌疑人唐某抓获。
逃逸恶果
逃逸延误救援 害人还会害己
交警介绍,交通肇事逃逸会扩大事故损害后果,在交通事故中,有很大一部分受害者是身受重伤,往往得不到及时救治、拖延了时间,导致不应当死亡的受伤者死亡;还有一部分受伤者也可能耽搁救治时间而致残。
案件回放:
今年7月3日晚11时许,驾驶人黄某驾驶渝B30966号大型货车在防城港境内的国道050线上,撞到在路边清扫路面的吴某。黄某听到碰撞声音后才停车查看情况。但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黄某迅速把掉落在现场的车辆前保险杠及脚踏板等破损件扔到距离现场不远的桥底后,让同行的另一司机驾车离开现场。肇事逃逸车行至路边一个饭店停放后,黄某乘坐客车返回事故现场查看。黄某发现有交警在勘查现场,然后转乘另外一辆客车返回,之后驾车返回重庆。
交通事故后逃逸,不仅害人,也会害己。
案件回放:
今年3月5日晚8时左右,蒙某酒后无证驾驶一辆正三轮摩托车从凌云县下甲乡沿省道百乐二级公路往凌云县城方向行驶,侧面碰刮由李伟驾驶的桂L903××号轿车。事故发生后,蒙某不等交警前来处理,趁着夜色,迅速驾车继续往凌云县城方向逃逸。结果在行至县城郊区的凉水路段时,又碰撞停于公路边的桂L912××号轻型小货车,导致三车不同程度损坏,蒙某受伤。
蒙某为逃避法律责任,再次驾车逃离现场。交警最终在凉水屯的路上将脸色纸白、浑身发抖的蒙某找到,并把他送到凌云县人民医院检查。经检查,医生发现,蒙某受的动脉切割伤是致命伤,其他的如嘴角等多处伤势也不轻。医生说:如再晚半把个小时,蒙某可能就没命了。
民警说法
布下天罗地网 锲而不舍追逃
事后说来,这些追逃案例似乎势如破竹,然而公安交警往往为了一个线索的求证,要花掉很多时间和精力。贺州交警支队的民警告诉记者,在上述湖南人许某的逃逸案中,从2001年到2005年间,办案民警几度轮换,始终将追逃的“接力棒”传了下来。他们数十次前往湖南进行调查,以及做肇事者家属的工作,为后来的网上追逃,采集到大量有效信息。
案件回放:
今年7月4日,河池境内水南公路九圩路口附近发生一起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但现场没有发现车辆停留。后交警查明,肇事车辆是一辆“渝B”大型货车。经网上查询,渝B309××号大型货车的车主是重庆铺金公路运输公司万盛分公司。事故专案组立即驱车,经过10多个小时的艰辛跋涉,最终在重庆境内将嫌疑人黄某抓获。
除了“时间跨度大”追逃中还经常面临工作地域广、战线长的局面。
案件回放:
今年3月18日晚9时许,罗城县交警大队事故报警电话连续几次响起,交警接报:罗城县辖区S204线四把镇大新村大梧村路段,一起轿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造成两名行人一死一重伤,肇事车辆逃离现场;当晚9时46分,在城区葫芦山水库坝首路段,一名男子被一辆轿车撞成重伤,轿车逃逸;9时50分,在城区朝阳路中段,一名妇女被一辆轿车撞倒,生命垂危,轿车逃逸……
罗城交警在对肇事车辆进行围追堵截的同时,还联系了宜州、融水、柳城等地的交警大队进行协同调查,并通过现场遗留的散落物,迅速掌握了肇事司机吴某的情况,并联系到其家属做工作。两小时后,肇事者吴某前来自首。
心理扫描
肇事为何逃逸 “畏罪”心理作怪
“畏罪”心理也许是肇事逃逸者的心魔。
一名被抓获的肇事逃逸者霍某从广东拉运货(核定载质量12吨,实载货重58吨)返回贺州,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因认为被后面车辆追尾碰撞,自己所驾车没有损坏,加上一旦报警,超限行为将会被交警严厉处罚,所以他驾车逃离了现场……
8月29日凌晨3时15分,大新境内的省道213线111KM北三村路段,一辆大货车因为爆胎,停在路边维修。因没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结果后面一辆摩托车冲上来追尾,导致摩托车手死亡。之后,大货车司机装好车胎后离开现场……
在采访中,不少从事追逃工作的交警都介绍,大多数逃逸案件多发生在夜深人静时,无照明或照明条件差的地方,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地点大多在荒无人烟或者车流量较少的地方,主干道上相对较少。
涉及逃逸案件的车辆绝大部分是机动车,并且以手续不全、故意遮蔽号牌、无保险机动车居多,豪华车及非机动车相对较少。另外,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驾驶员在肇事逃逸后,车上往往只有驾驶员1人或者至多3人,并且是同伙、朋友或亲属。如果车上人多,唯恐“泄密”,一般不会逃逸。
还有交警说,驾驶员肇事后想脚底擦油溜之大吉的往往是年纪较轻的驾驶员,多数属于无证驾车,偷开他人机动车、酒后驾车、私家车或者是无牌无证的报废车。肇事后带来的后果是严重的,轻则受害者得不到赔偿,重则可能某些受害者得不到及时救治或者是当场命丧轮下。难以抚平受害者家属悲愤的心情,在社会上造成恶劣的影响,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放下了一块绊脚石。
这些肇事者到底都有些什么样的心态?交警归纳说,从交通肇事者逃逸后的表现来讲,大多逃逸事故驾驶员具有侥幸心理和畏罪心理,害怕承担后果,并且很大一部分逃逸者都会出现反常,一段时间内难以恢复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