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几天与老家通电话,母亲告诉我村里的小学在闲置了几年后被卖掉了,现在村里的孩子们比我们那时候上学还苦,每天都要早起晚归,在大人们的接送下,来回步行30多里山路,到乡里的小学去上学。
我的老家在湘西南的一个边远山区,我是那个村子里建国以来的第一个大学生。小时候上学最苦的就是上中学,每天步行30多里不算,最让人胆战心惊的就是穿过那一片片布满坟墓的林区,有时早上天蒙蒙亮或晚上天微微黑,经过一个个山沟时,一声鸟叫或者一阵风声,都可以让人吓出一身冷汗。许多的儿时伙伴,就是在那样的环境下慢慢失学的。
难以想像的是,现在老家的孩子们竟然从上小学起就要经历这样的险恶环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上网查阅有关资料,才得知自上个世纪末,我国农村进行大规模的教学网点调整,许多乡村小学被撤并。仅以江西为例,瑞昌市自1999年至2002年,先后撤并村小学172所;抚州市截至2003年,撤并村小学615所;新余市渝水区截至2004年,全区小学由318所缩减至78所……据说,此举改变了“麻雀学校遍山村”的状况,优化了农村教育资源的配置,使农村教学环境得到改善、质量得到提高。
然而,来自网上的消息也反馈出一个急需引起重视的社会问题,那就是随着农村教学点的集中,大量家住边远山区、离校较远的孩子上学遇上了困难,有的要步行10多里甚至20多里山路,有的要坐渡船,孩子不敢走,家长不放心,出现了山上孩子入学大龄化或失学的问题。
看来,我老家的事绝非独此一家,这个问题就更值得关注了。诚然,国家出台调整农村教学网点的政策是针对计划生育后某些农村地区学龄儿童减少等情况的,对于那些距离不远、撤并后上学依然比较方便的地方,自然可以而且应当调整。但凡事一刀切,特别是有的地方,为了“精简教职员工、减少财政支出”,不顾老百姓的便利,为撤并而撤并,则很难说与“三个代表”的精神相一致,因为这样做显然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违背的。
政策要考虑功利,但也同样要考虑公正。一个行为,哪怕再符合经济和效益的原则,如果背离了公正的底线,那也是不行的。还是举例来说吧,几年前,在牛津大学访学,一个周末到伦敦去看演出,晚归时一辆公共汽车按时到站,我上车后发现偌大一辆车里就我一个人,但司机照样准时起程。我感激地问司机,为何不等多上几个人再走(要知道那可是两个多小时的长途啊),他却告诉我,如果不按照站牌上的时间准时发车,乘客是可以投诉他的。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总的来说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在前进的过程中,也曾因过于注重效益而忽略了社会公正,如过去的“五保户”制度名存实亡,致使有的农村困难户生活陷入困境;过去的赤脚医生没有了,引起农村看病难;过去的村兽医消失了,农民一旦家禽得病,只好干着急。如今,随着建设“和谐社会”口号的提出,这些方面都正在得到改善,希望在农村教学网点的调整中,也及早对边远山区孩子的上学问题引起重视,以防再落下政策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