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胡志伟)11月18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联合发布了广西十大维权人物名单,他们是来自南宁、柳州、梧州等地的10名工商干部、消协人员、律师和自由职业者。昨日,记者采访了几名当选人,记录下他们的维权事迹。
把青春献给维权事业
谭英目前是南宁市工商局西乡塘分局经济检查大队副主任科员。从1996年开始,她便战斗在维权护法岗位上,至今,她已受理和调解消费投诉5300多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500多万元。
从2001年起,谭英还把消费者投诉电话与自己的通讯工具连接在一起,做到24小时受理消费者投诉。今年8月一个深夜,宁明县一名农民投诉,他在南宁购买了一台收割机,回家使用时却发现是割草机,商家还拒绝退货。谭英调解到凌晨仍没有结果,便自己掏钱安排农民在南宁住下。第二天,经过谭英再次调解,消费者终于得到全额退款,并拿到赔偿金1000多元。
2007年7月,一名消费者在南宁购买了一辆轻型客车,因入户时无法办理注册手续,便要求退车,可是商家却要收取折旧费。接到投诉后,谭英依法进行调解,使消费者得到全额退还。也是这个月,谭英的母亲因病住院,当时正值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攻坚阶段,她便白天坚守岗位,晚上一边照顾母亲,一边做当日的报表。
谭英获选的评语是:10多年来,她把青春献给了维权事业,赢得了广大消费者一片赞誉。
义务提供法律援助
毛锦华是柳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职业律师。2005年3月,在她的发起和推动下,柳州市消费者协会和这家律师事务所联合成立了“柳州市消费者协会·同望律师团”,成为广西成立的第一家消协律师团。
之后,律师团每周五都安排一名律师在消协值班,义务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至今,律师团已先后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0多人次,参与投诉调解的案件共30起,并多次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义务代理诉讼。
去年年初,柳州市有10多名消费者投诉,当地一个楼盘的开发商不仅逾期交房,逾期办理房产证,绿地面积还缩水,开发商拒绝调解。在毛锦华的支持下,消费者向法院起诉,一审判决部分败诉,二审时消费者终于每户拿到一万多元的违约金。
毛锦华的获选评语是:她是芸芸众生中的一名普通女子,她以巾帼不让须眉的坚韧精神,维护着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她以女性的温情和爱心,为维护当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懈努力。
是“刁民”也是“斗士”
梁佰坚是梧州市一名自由职业者,他被一些人称为“刁民”,同时也被广大消费者称为“斗士”。
从2003年起,梁佰坚多次向当地物价和自来水公司反映,自来水公司每年向每户市民收取19.8元至590元的水表检定费,是一项不合理收费。连续3年如此反映,却数次受挫,他最后到梧州市工商局和市消协投诉。此后,他一边积极配合当地工商和消协部门查访用户,一边动员市民提供相关证据资料。最终,2006年11月,当地物价部门下文取消了该市的水表检定维护费,每年为当地市民和企业减少费用300多万元。
2006年,一名怀孕女工无故被当地企业辞退,梁佰坚主动伸出援手,找到用工单位论理,为女工讨回了工作的权利,在对簿公堂中,他又为女工获得了7000多元的赔偿。
梁佰坚获选的评语是:无论是“刁民”还是“斗士”,在这些称谓的背后,凸现了中国法制的进步和消费维权意识的觉醒。
其余7位消费者维权人物
●蒋照华,男,柳州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消保科副主任科员。获选评语:他恪守职守,任劳任怨,是一位敬业、勇于奉献的行政执法者。
●许凯,男,桂林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获选评语:他是一名普通的红盾卫士,用一件件大案小案完美的结果谱写了一曲曲浩然正气之歌。
●曾振朋,男,梧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获选评语:他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岗位,只要真心付出,必将会赢得社会的尊重。
●钟福忠,男,钟山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获选评语:他被广大消费者誉为消费维权战线上的“老黄牛”。
●顾艳伟,男,中国消费者报广西记者站副站长、专职记者。
获选评语:他以敏锐的洞察能力,一次次揭露消费领域的黑暗,还消费者一个个明朗的天空。
●刘彩林,男,广西农业机械鉴定站科长。
获选评语:他用一颗赤诚的心,为农民兄弟以汗水换来的农业机械讨回了一次次的公道。
●周美丽,女,自治区工商局外资处处长。
获选评语:《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凝聚了她的心血和努力,全区消费维权事业的蓬勃发展有她的一份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