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女士问:
我有会计证,退休前被八家公司请去帮他们做账,其中一家公司的实际管理人副经理有二十几万元支出,法定代表人不认可,还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我想帮那个副经理去法院做证,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赵明堂律师解答:
做账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弄虚作假,还要注意保留原始凭证,不能出现无头帐,出了资金缺口说不清,就有可能承担赔偿责任。在诉讼中,作证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了解案件事实的公民都有义务作证,但做证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作虚假陈述,否则就要承担伪证的法律责任。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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