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一家施工单位在仙葫大道雷皇庙段施工时,出现工人人为损坏交通标志牌的违规行为。事发后,建设业主分别追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20万、2万元违约款。1月19日,南宁交警部门也依法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处罚1000元。
1月5日上午,南宁交警设施工程大队民警接报称,仙葫大道雷皇庙段的交通标志牌被人为拆除损坏。
▲被损坏的交通标志牌。交警供图
经查,拆除损坏交通标志牌的是仙葫大道某施工单位的工人。民警立即约谈建设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责令恢复该路段交通标志牌,消除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1月11日,针对该起违规行为,建设业主南宁市纵横时代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根据南宁市行业管理相关条例及合同约定条款,追究施工单位20万元违约款、追究监理单位2万元违约款,并作为不诚信行为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记录。
▲被损坏的交通标志牌。交警供图
1月19日,南宁交警部门依法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处以罚款1000元,并责成建设业主加强对参建单位监督和指导,杜绝类似野蛮施工情况再次发生。
据交警部门介绍,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对保证道路安全与畅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违者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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