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先生问:
我通过中介把一处房产卖给王先生,对方支付了30万元首付和其他税费,并按王先生的要求将房产过户到李先生名下,但是四个月过去了,我还没有收到尾款。对方答应自己筹款,并把他的另外一套房子的房产证押在我这里,要求我把房子交给他,这样有什么问题?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解答:
丘先生已履行自己最重要的合同义务,将房屋过户给对方,从法律上讲,该房屋的产权已经属于买家,但买家还没有支付大部分的购房款,丘先生面临着相当大的法律风险。
要防范这个风险,邱先生应当立即到房产局,查询交易标的的房产和做为担保的房产的产权状况,并将交易现状及双方约定在未付清房款的情况下不得转让抵押该房产的补充协议在房产局进行备案,以防止落名人抵押、转让房产,并完善用房产担保的法定抵押担保手续。
(南国早报黄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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