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春节,年味越来越浓。1月22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机关获悉,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仍继续实施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和限放区。限放区的,可在几个特定的时间段内燃放烟花爆竹。请市民注意。
据介绍,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禁止燃放范围为: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邕武路、安武大道、高新大道、罗文大道、西明大桥、江南大道、沙井大道、那历路、那洪大道、友谊路、国凯大道、银海大道、玉洞大道、那安快速路、邕江南岸、彩虹路、新兴街、银峰路、汉林街、和平二街、和平三街、仙鹤路、仁福大桥(规划)、临仙路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含环线道路,不含公墓)。值得注意的是,禁放区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
▲南宁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范围图。
今年南宁限制燃放范围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以外,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南宁绕城高速公路、南宁绕城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梁村大道、那元路、汉林街、和平二街、和平三街、仙鹤路、邕江南岸、仁福大桥(规划)、临仙路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公墓。值得注意的是,限放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为临时销售点。
据介绍,在限放区内,有几个特定的时间段内可燃放烟花爆竹,分别是: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农历正月初二至初六以及正月十五每日7:00至24:00;壮族“三月三”、清明节假日期间。除此之外,其他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南宁警方表示,为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今年春节期间,警方将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如市民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等相关线索,请及时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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