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海吉星市场经营冻品生意王先生发现,在两个多月里,自家冻库被盗多达19次,被盗冻品价值15万元。而盗窃者是其手下两名送货员。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以余某强和黄某优犯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1月29日,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
▲远程视频庭审现场。检察院供图
据了解,男子余某强和黄某优是王先生雇请的送货员。2020年2月初,余某强和黄某优共谋盗窃老板冻库内的冻品,黄某优从会计处取得冻库钥匙,并将冻库钥匙交给余某强私配。2月至4月期间,两人多次使用事先配好的钥匙打开冻库门锁盗窃五花肉、猪鞭、鸡胸排等冻品,盗窃得手后,由余某强将冻品拉去销赃。此外,余某强还使用私配钥匙独自一人多次盗窃冻品并销赃牟利。
2020年4月22日,两人盗窃行为被老板王先生发现,后报警。2020年4月25日,余某强、黄某优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投案。经查,余某强24岁,横县人。黄某优32岁,南宁人。
据余某强和黄某优交代,他俩合谋偷冻库里面的冻品以赚“外快”,共同作案13次,余某强单独作案6次,从中非法获利2.2万元左右。
经鉴定,被盗冻品总计价值15万元。案发后,余某强、黄某优赔偿王先生5万元。
1月29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庭审此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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