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涉案被警方抓获,所驾驶的奔驰车也被警方扣押。他妻子张某竟伙同他人跑到警方的停车场,用另外一把钥匙将车开走。近日,张某犯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被南宁市青秀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1月31日,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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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现年40岁的湖南籍来邕女子张某和王建富为夫妻关系。2020年7月15日晚7时许,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经侦大队在查处张勇(张某的弟弟)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的过程中,将王建富(张某的丈夫)抓获,并将他驾驶的白色奔驰车(车主张勇)扣押后,停放在南湖公安分局停车场。王建富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青秀区法院已于2020年12月9日判决。
同年7月16日零时许,张某在朱某云(在逃)的指使下,伙同王某琪(在逃),未经公安机关同意,用另外一把钥匙将被扣押的汽车开走,并藏匿在位于南宁市良庆区大沙田的五象医院停车场内。
2020年8月26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鉴定,奔驰车价值19.3万元。
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认为,张某转移、隐藏已被司法机关扣押的财产, 情节严重,已经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应予以惩处,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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