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凌晨,在南宁市虎邱广场明秀东美食城,两名男子把一个店铺门口的共享充电宝机器搬走,拆解后发现不能用便扔进了垃圾桶。目前,这两名男子因涉嫌盗窃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一名男子把共享充电宝搬上电动车。
2月3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邕武派出所社区一办案民警表示,1日凌晨1时许,明秀东美食城一户商家报警称,被盗了一个共享充电宝机器。接警后,民警调取公共视频,并走访周边群众搜集线索。经研判,嫌疑人经常出现在望州路一带。据此,民警在日常巡逻中伺机开展伏击守候。
2月2日晚9时许,警方抓获嫌疑人陈某,经审讯,陈某供述了另外一名嫌疑人,当晚也一并抓获。
据了解,事发当晚,嫌疑人在美食城喝完酒以后手机没电,看到一个店铺门前的共享充电宝后起了歹心,便把整个共享充电宝机器搬到电动车上拿走。
“当晚喝酒出来,看到那个充电宝机器没有插电,上面还有很多灰尘,以为没人要,就拿走了。”嫌疑人陈某说,拿回家以后发现,这个共享充电宝机器拆散了也不能用,随后就把它扔进了垃圾桶。
该共享充电宝厂家相关负责人钟先生说,被盗的充电宝机器加上运营、物流等费用,损失共计4180元。他说,共享充电宝的目的就是为了方便大家借用和归还,于是有的商家会放在室外。共享充电宝机器和家用的不一样,只有扫码才能使用。
▲两名嫌疑人被抓。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世杰摄
目前,涉案的两名嫌疑人陈某和李某已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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