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陆江巧执行死刑。
2018年8月,因夫妻矛盾,陆江巧在浦北将妻子杀死后藏于房间的衣柜中,因与黄某之间有经济纠纷,陆江巧又跑到黄某家中,将黄某的母亲杀害,并刺伤黄某的妻子。同时,陆江巧还在屋内纵火(点击这里回顾详情)。
据了解,陆江巧是南宁人,2018年,陆江巧与妻子赵某因经济和夫妻生活问题闹矛盾,便产生杀害妻子的念头。2018年8月24日中午,陆江巧在房间内趁赵某睡午觉时,将她杀死。之后他用被子包着赵某的尸体,外面再裹一层床单后将尸体藏于房间的衣柜中。
因陆江巧与黄某之间的经济纠纷没有解决,他便又产生了要杀害黄某及其家人的念头,于是购买了用于作案的刀具、汽油等。2018年8月25日下午6时许,陆江巧携带一把水果刀、一瓶汽油到黄某家中,当见到黄某的母亲林某及黄某的妻子张某时,首先用刀刺杀林某,再用刀刺杀张某,并用汽油焚烧林某。
行凶后,陆江巧用刀捅刺自己腹部企图自杀,后被处警的公安人员送医院抢救生还。林某被刺杀和焚烧当场死亡,张某被刺后经送医院抢救生还。
2019年11月7日,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陆江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今年2月5日,执行死刑前,法院依法通知陆江巧可以申请会见近亲属,但陆江巧拒绝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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