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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对一位欠薪老板作出不起诉决定:他认错态度好并全额支付拖欠工资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因无故拖欠19名员工共12.7万元工资,广西一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许某雄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其家属将拖欠的工资全额支付给员工,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2月7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对这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进行了公开宣告。

▲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公开宣告现场。兴宁区检察院供图

2018年5月,许某雄成立了广西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公司经营期间,许某雄无故拖欠17名员工2019年7月至2019年11月期间的工资,合计12.7万元。

2019年12月,被欠薪的员工先后向南宁市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该局介入调查后,向公司下达责令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许某雄逃跑藏匿,拒不支付。2020年11月3日,公安机关将许某雄抓获归案。

今年1月14日,该案移送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了解到许某雄因公司经营不善,导致入不敷出而拖欠员工工资,并非蓄谋作案。案发后,他也能够配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询问,并出具工资欠条。

▲许某雄在不起诉决定书上签字。兴宁区检察院供图

许某雄归案后,他家属也将拖欠17名员工的工资全额支付,并取得17名被害人的谅解。在讯问的过程中,许某雄也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自愿认罪认罚。

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许某雄归案后积极配合,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在提起公诉前支付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承担赔偿责任,取得劳动者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遂依法对许某雄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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