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国内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不断出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进一步增大。2月10日,南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注意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科学合理饮食,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网络订餐时,要选择证照公示齐全、信誉好、量化分级高,且距离相对较近、可在短时间内送达的供餐单位订餐,尽量不要订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沙拉、寿司等。
尽量选择“无接触配送”,且在收到食物后注意查看餐食包装和一次性封签是否完好等。
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完整的购销记录,采购、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应具备“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消费者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加工时注意烧熟煮透。
家庭聚餐时,应尽量减少用餐人数,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宜采用蒸汽等物理方法消毒。
不要购买和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
疫情防控期间,应尽量减少订购“年夜饭”等家庭宴席或到旅游景区、农村庙会等地区就餐。如有需要,请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笑脸”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应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举办者需及时、如实向当地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报告集体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食品安全指导意见。落实疫情防控要求,聚餐时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安全距离,用餐时间以外全程佩戴口罩。
消费者如发现餐饮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现状异常,要第一时间停止食用;就餐后,如出现发热、呕吐、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就医并进行核酸检测,注意保留证据,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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