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11时27分,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柳宜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桂B37***的大客车在G78汕昆高速959公里370米处有违法停车行为,该车驾驶人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后翻越隔离栏进入草丛去采摘“野菜花”。民警立即查询车辆信息联系上当事人蓝某,要求其到大队接受调查。
当天下午4时许,蓝某来到柳宜大队。据蓝某自述,自己驾驶车辆从柳州开往宜州,当时车上并没载有乘客。行驶途中感觉车子气压不太稳定,行驶到上述路段时发现那里车道空间宽阔便将车辆靠边停下,打算等几分钟后再看看气压是否稳定,停车后发现路边有“野菜花”,便顺便去摘了一袋。
“如果你的车辆发生故障要及时靠边跟公安机关报警,并且在后方放置警示标志。你这样停车占用了两个车道并且没做任何安全措施,高速公路上车速都非常快,你这种行为严重威胁了其他车辆的安全行驶,不要因为一点小便宜,将自己和他人处于危险之中。”
经过民警严肃批评教育后,蓝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项之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柳宜大队依法对蓝某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同时,民警对蓝某所属运输公司下发交通安全隐患通知函,督促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内部人员交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编辑 褚瑞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