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蒋文跃
“隔几天就要跑一趟,真让人心烦。”2月22日,南宁市正恒商业广场的商户投诉称,因未交运营服务费,近期他们去物管缴电费时遇到刁难,要么不让缴电费,要么被限制买电。
广场运管公司回应称,他们收运营管理费已多年,商户入驻前亦告知,既然少数商户不配合,他们便不提供服务。
▲不交管理费,难交电费。定坚画
闹心:买电遇阻,系未交运管服务费?
2月23日上午,李先生对记者说,他从去年12月开始在正恒商业广场6楼承租铺面经营美发店。当月底,他去广场物业部交物业费并缴了1000元电费。缴费时,收费人员提醒他,交完物业费还要交运营服务费,否则今后交电费会比较麻烦。
2月20日,美发店春节后开门营业,22日上午电费用完,美发店被迫停电歇业。“我找员工去物业部缴费,去了两次都不给,下午我去找上门才让买了100元的电。”李先生称,考虑到美发店用电量较大,这几天他不得不安排几名员工回家休息。
李先生说,今年1月初,一名广场运管公司人员联系他,给他发来一份《商业经营管理合同》。该运营人员称,商户进入正恒,便享受了广场的资源及氛围环境。商户并不是一个“孤岛”,而是在整个广场环境下经营,受到运管公司统一管理。
《商业经营管理合同》则显示,在合同期间,由广场运管方南宁金运恒丰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广场实施统一经营管理、统一营销策划和宣传推广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商铺以每月每平米交费5元支付服务费,并带有押金。
回应:运管服务费收缴已多年,个别商户不愿配合
按李先生的说法,之前他在商场另一个铺面开店期间,有人向他提起要交运管服务费,后因无人上门前来协商,此事最后不了了之。他出示的一份函件显示,该广场多户商铺有类似遭遇。
▲运管公司发给物业部要求停止配合商户充电的函。受访者供图
该份函件由广场运管公司发给广场物业部,称相关商家未签署商管合同,要求物业部配合停止商铺进行充电。记者联系了其中一户商铺老板,她表示近期去物业部缴费买电时确遇到阻碍,随后她找来运管公司人员理论,物业部人员最后给她充了50元。
记者随后来到广场物业部,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经沟通,该物管人员给李先生的电卡充值200元。
广场运管公司龚姓经理受访时表示,广场原来就有商场运管服务,他们收费已有多年,商户入驻时房东应明确告知,他们的工作人员也会动态进行跟踪,大部分房东和商户对运营工作也较为配合。“个别不愿交,他们不配合,我们怎么能提供服务?我们不是不给这些商户缴电费,但他们要找房东来缴,我们只与房东有关系。”
对上述说法,李先生认为,运管公司应事先提供相关合同,并取得他们同意,而不是在投资做好装修后提出要签订合同。22日下午,他已将此事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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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