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巫碧燕
闯了红灯还不算,又冲卡撞倒辅警……2月23日,南宁一名醉酒驾驶电动车男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执行逮捕。
▲抓捕现场。警方供图
2月8日上午7时40分许,在南宁市北大中华路口,一名男子骑电动车搭载着一名女子闯红灯。民警示意该男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男子丝毫未减速,撞倒一名辅警后,丢下同车女子和电动车,逃跑至华西路某小区楼道内,并咬伤了前来追捕的民警。华强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支援,该男子浑身酒气,被带回派出所约束至酒醒。
▲醉驾男子把辅警的手指咬伤。
经检测和鉴定,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韦某(男,36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9.3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被咬伤的辅警为轻微伤。目前,韦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严惩。
法规链接
我国刑法中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也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