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问:上个月,我和同事去某美食城聚餐,在吃饭过程中,我们点的一份菜里有只蟑螂,服务员表示可以免这份菜的费用。但我们觉得这样的弥补不够。我们保留了当天用餐的小票和当时菜里有蟑螂的照片,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
林树昌律师解答: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可联系工商监督部门维权。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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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