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先生问:今年1月,我父亲的熟人廖某与我父亲签订了一份无偿房屋居住权合同,期限1年,签订次日廖某入住。上个月, 我父亲因病去世,我在处理遗物时发现他亲笔写有一张遗嘱,承诺去世后,廖某居住到期,由父亲的另一位熟人戴某继续无偿居住两年。我认为父亲的房屋由我继承,借住人应该离开,那些约定都自然取消了,对吗?
麦鹰雄律师解答:虽然老人去世产生遗产继承法律关系,但廖某与你父亲签订的房屋居住权合同以及你父亲亲笔写的遗嘱,均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廖某可以借住,戴某也可以借住,到期后你才能收回房屋。(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3月16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 杨华 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离婚、继承、交通事故、物业纠纷等案件,电话:139788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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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