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陆旺 实习生廖永腾 文/图
南宁的向女士委托一家公司办理无抵押融资贷款业务,并交付9000元定金,之后被以各种理由拒绝履约。她无奈要求退款,却被指单方面违约,要扣除违约金及成本费。向女士对此不满,并质疑该公司涉嫌超范围经营。连日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对此进行走访调查。
委托公司办理融资贷款,未办成却难退定金
前不久,向女士接到电话营销,称有公司可帮忙办理无抵押贷款。因资金周转困难,她便前往广西万慧金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慧金公司”)了解情况。
▲向女士和万慧金公司签订一份“融资贷款委托协议书”。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陆旺/摄
“他们查看了我的营业执照、房产证、个人征信情况后,说我这种情况可以办理,然后我才交了定金。”向女士说,1月20日,她和万慧金公司签订一份“融资贷款委托协议书”,融资金额为30万元,服务费为9000元或实际贷款额的3%。当天,她给该公司支付9000元定金。
▲此前向女士与万慧金公司多次进行沟通。受访人供图
之后,贷款迟迟未办下来,向女士多次要求该公司履约,对方每次都口头给出履约期限,但最后未能在期限前成功办理。向女士要求对方退款,却被该公司的工作人员称是单方面违约,要扣除30%的违约金及1500元服务成本费。
3月18日上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介入调查。万慧金公司法人代表黄露源回应称,他们公司是一个贷款中介,根据客户提供的材料,给客户提供咨询贷款服务或者介绍贷款的作用,相当于将合作方案给银行渠道方对接。
“就收一个中介服务费而已。”黄露源说,向女士的业务,根据公司专业判断是可以办下来的,但也没有100%的把握,如果办不成会协商退费。具体能否办下来,是客户与银行渠道方的事情。
黄露源表示,可与向女士协商退费事宜。18日中午,向女士拿回9000元退款。
涉事公司未获金融助贷业务牌照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调查发现,万慧金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12日,法人代表为黄露源。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和流程外包服务(不含金融信息服务);融资咨询服务许可项目等。
▲广西万慧金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陆旺/摄
万慧金公司是否可受委托办理金融助款业务?3月18日,南宁市12315工作人员答复,这具体要咨询金融业务主管部门南宁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金融办”)。
南宁市金融办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根据国务院令第737号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等商事登记管理。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个体工商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金融”、“交易所”、“交易中心”、“理财”、“财富管理”、“股权众筹”等字样或者内容。此外,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明确指出“不含金融信息服务”,而公司开展的金融助贷业务属于金融信息服务内容。虽然执照中有“融资咨询服务许可项目”,但也附加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的信息。
该工作人员强调,截至目前,南宁市金融办未给万慧金公司发放过任何有关金融助贷业务的牌照,该公司亦未在金融办做相关报备。
该公司开展金融助贷业务,是否已涉嫌超范围经营?金融办工作人员建议,由发执照的主管部门即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认定和调查,并作进一步处理。该工作人员提醒,群众应在办理金融贷款业务时,尽量到正规的金融服务公司办理业务,成立不久的私人公司、机构或者对一些未成功办理助贷前便收取费用的,应慎重选择,如发现公司存在不法行为,可报警或相关部门处理。
南国法援公益律师杨华提醒,市民在办理类似无抵押贷款时,应注意以下内容:要查看受托方的营业执照及营业范围,避免钱财损失;要注意违约金约定是否过高的问题;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受托方的履约期限,避免出现受托方迟迟不履行的情况;若履行协议过程中出现问题,尽量采取文字形式进行协商、留下证据。此外,与受托方在协议中约定在贷款未到帐上之前,不支付任何费用;转账后,要求金融服务公司开具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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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