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石慧琼整理
韦女士问:我和前夫协议离婚,约定在南宁市购买的一套商品房归我所有,并由我个人承担还款责任。这套房是我们结婚后贷款买的,贷款合同上有我们两人的签名。现在,我想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变更产权人为我一个人,登记中心不同意。怎么办?
韦家朝律师解答:贷款时,确定夫妻两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还款义务人。如今,你们协议离婚有了约定,但这个约定对于债权人(银行)不产生效力。只有取得银行一方的同意,不再把你得前夫作为共同还贷义务人,之后才能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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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