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唐晓燕
先是在证件里面夹钱,然后多次要求关掉执法记录仪,最后干脆直接往民警口袋塞钱……3月21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的执勤民警在G72泉南高速巡逻时,查处了一起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车的违法行为,司机竟对交警做出了上述举动。
21日傍晚6时许,一大队民警巡逻至G72泉南高速桂林服务区路段时,收到系统预警信息提示,一辆白色小轿车的证件异常。民警随即将这辆车引入桂林机场路山水收费站进行检查。
民警发现,该车司机的驾驶证之前因酒驾已被暂扣,其驾车行为已违法。就在民警准备对这名司机进行处罚时,对方却耍起了“小聪明”。
▲司机被交警拦下。
现场执法民警表示:“刚开始,他在证件里面夹钱,塞给我们,还多次让我们把执法记录仪关掉,被我们拒绝后,最后干脆直接往民警口袋里塞钱。说‘花点钱算了吧,给通融一下’……”
司机的这一系列举动被民警一一制止,并警告他,如果再继续进行贿赂行为,将被严肃处理。发现“塞钱”不起作用,这名司机只好接受处罚。据悉,当事司机因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处以罚款1000元,记驾驶证6分。同时,他还将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处罚。
▲司机接受交警处罚。
据了解,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记驾驶证6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妨碍公安民警执勤执法,可以依法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