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王世杰 文/图
3月29日晚,南宁警方联合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南宁民生广场等地“野马”KTV歌摊噪声污染进行集中统一清查整治。
29日晚10时许,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在民生广场看到,不少“野马”KTV歌摊在营业。噪声检测仪显示,有的声音超过80分贝。随后,联合工作组人员对这些歌摊进行了查处。
▲“野马”KTV歌摊噪声污染整治现场。
南宁市公安局西乡塘分局副分局长杨秀文介绍说,每个歌摊产生的噪声大小不一,但基本都达到了80~90分贝,对附近居民影响较大。如果是第一次噪声扰民,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屡教不改或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会对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的处罚。
▲如果是第一次噪声扰民,会对当事人进行警告。
据统计,29日晚,在民生广场共查处“野马”KTV歌摊11处,查扣音响设备11套,依法传唤12人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另外,当晚,大沙田派出所也联合相关部门,对大沙田广场噪音扰民进行集中整治,共劝说警告广场舞类3批次,查处“野马”KTV歌摊2处,传唤2人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将重点整治9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5类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遏制噪声扰民现象。
▲“野马”KTV歌摊的一名摊主在跟警方进行交涉。
9类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分别为:
一是商业经营场所使用音响器材播放音乐和广告,或者采用扩音喇叭及其他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
二是非特种车辆使用外挂式音响设备或车载喇叭。
三是在夜市摊点高声喧哗、播放音乐、唱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以及在马路市场、大排挡、餐馆等摊点或者铺面产生喝酒猜拳、大声喧哗等噪声污染。
四是饲养动物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五是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从事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室外修缮等活动,在午间、夜间禁止时段施工;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午间和十八时至次日八时等禁止时段,使用电钻、电锯等工具产生的高噪声污染。
六是居民家庭使用音响器材、各类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未采取控制音量等措施的。
七是在居住区、广场等区域,午间、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体育锻炼、娱乐等活动的。
八是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的。
九是其他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等。
▲一名“野马”KTV歌摊的摊主正准备收拾摊子。
5类机动车交通噪声污染分别为:
一是不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消声器,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发动机所发出的噪声无法有效减低。
二是擅自更换大排量发动机,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产生大分贝噪声,原有机动车消声器无法将噪声降低至国家标准以下。
三是车辆高速行驶过程中,车身与空气摩擦,或者轮胎与地面摩擦产生噪音。
四是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行驶时违反规定鸣喇叭,或者虽在不禁止鸣喇叭的区域行驶,但过度使用喇叭。
五是机动车安装、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
南宁警方呼吁,产生生活噪声源头的单位、商家及个人自觉减少和控制噪声。如果广大市民群众发现上述14类噪声扰民现象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举报,警方将根据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