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梁莹
4月1日,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做好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从加强个人防护、倡导文明出行、减少人员聚集、重点人员管理、文明有序祭扫、推进疫苗接种等方面提出了疫情防控的倡导和要求,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安全有序开展祭扫活动及欢度佳节。
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出行,群众祭扫、旅游、聚会等活动增多,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通告建议,个人要注意加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应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以及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同时,要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若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应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如有出行需求者,出行前应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地区和旅游景区的“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在公共场所活动,应注意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和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要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保持“一米线”距离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通告建议,原则上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公墓等各祭扫场所要采取预约祭扫、疏堵结合等方式合理限定人数。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现场祭扫活动,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在“壮族三月三”歌圩、各类比赛等系列活动中,相关旅游景区、活动场所则要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避免人员过度聚集。
在重点人员管理方面,14 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 14 天隔离之后未满 7 天的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应避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及“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相关活动。
如市民需要到公墓区内祭扫,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另外,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鼓励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我区已有序启动18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目前在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经过验证,广大群众可以放心接种。通告倡导,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在网上或到接种点预约接种,呵护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做到应种尽种,共建全民免疫屏障。如有疫情防控服务、应急情况需要咨询,可拨打热线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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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