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河北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对黄淑芬、刘明月财产分割案一审宣判,驳回原告赵勇主张涉案房产的诉讼请求,判决黄淑芬对涉案财产确有出资,但房产不归黄个人所有。对此,赵勇表示,未来不排除上诉的可能。
2015年,赵勇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成重伤,肇事司机是黄淑芬。赵勇称,黄淑芬的女儿刘明月,用黄淑芬的名字在车祸后第三个月买房买车,成功转移财产,总价超百万。
赵勇律师岳屾山对记者说,起诉黄淑芬主要是确认她在购买房屋中的份额。“黄淑芬撞人以后,在执行法院赔偿期间,一直有钱还房贷。起诉她,主要是确认她在房屋里的份额。把她在房屋里的那部分分出来,申请执行赔偿。现在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了,是否上诉我们还要商议。”
来源 | 北京青年报
编辑 | 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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