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南丹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依法申报财产,或通过隐匿财产、下落不明等方式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现公告如下:
南丹县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荣洪
被执行人:陈荣洪,男,1965年9月17日出生,汉族,住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宝路。
身份证号码:441521196509174433。
涉及案件:(2018)桂1221执170借款合同纠纷
执行标的:人民币9954150元及相应利息。
凡向我院提供真实有效的被执行人中新房北部湾实业有限公司、王宗贤、陈荣洪的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将以通过财产线索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百分之二十(20%)作为悬赏金。
举报电话:0778-7271595、18907783398(梁法官)
悬赏有效期限:从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案执行完毕之日止。
领取条件: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财产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向本院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中新房北部湾实业有限公司、王宗贤、陈荣洪财产线索,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本院将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悬赏金。
法律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热心的小伙伴一旦发现这些失信被执行人的线索,可以通过悬赏公告中提供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请放心,您的身份和相关信息会被严格保密!
来源 | 河池中院
编辑 | 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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