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问:
2016年,我与前妻登记结婚,次年孩子出生,后来我们因工作长期分居,感情严重失和,于2019年协议离婚,孩子归我抚养。今年年初,朋友笑说孩子长得不像我。为打消自己的疑虑,我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结果孩子竟然与我没有血缘关系。前妻也承认孩子不是我的,我很生气,让她把孩子带走,她却不同意。我该怎么处理?
林树昌律师解答:
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亲子鉴定的结果表明你与孩子无血缘关系,也就没有抚养他人孩子的义务。作为不知情而抚养非亲生孩子的无过错方,你可以起诉确认与孩子之间的非亲子关系,并请求变更抚养关系,由前妻独自抚养孩子。也可以要求前妻返还你所支付的抚养费、重新分配财产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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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