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问:
我在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婚后该房用于出租,现在妻子要求离婚,我想问婚后那套房的租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妻子是否有权分割?
黄海萍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所取得的租金是否认定为孳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
婚前购房在婚后自行出租,租金应认定为经营性收入,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但该租金已经用于家庭开支的,无法分割。
(南国早报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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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