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广东佛山顺德大良街道一小区的小丽(化名)每逢下雨天都要抓狂,因为自己卧室窗外邻居家建筑物上挡板的雨滴落下声音,让她和丈夫夜不能寐。小丽甚至称丈夫因此患有失眠和焦虑症。
在通过物管和邻居沟通无果后,小丽将邻居怒诉至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称邻居阳台建筑物为违建,请求法院判处予以拆除并赔偿她精神损失费1万元。
日前,广东佛山顺德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公布了该起案件的审理结果。
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首先,对于小丽主张要求限期拆除被告在二楼阳台违法搭建的构筑物问题,庭审中小丽已明确将挡板更换为塑料软板后噪音已经减少,且从小丽提供的照片来看,仅有极少量的垃圾,该构筑物离原告的窗户也有一定的距离。
“搭建的构筑物未超过合理的容忍范围,原告庭审后提出的鉴定申请已无必要,法院不予准许。”顺德区法院法官表示,其次,对于小丽主张要求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害费1万元,法院认为原告提出该项主张是认为其丈夫有失眠症及焦虑症,但是,一方面,小丽未能举证其丈夫疾病发生的原因;另一方面,小丽的丈夫作为成年人,也应由其自行主张权利,而不是由原告主张。因此,对于原告的该项主张,法院也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搭建的构筑物未超过合理的容忍范围,并且小丽未能证明失眠和雨滴声音相关,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来源 | 广州日报
值班编辑 | 欧阳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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