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黄乒宾
今年2月初,50岁的女子黄兆容被定居南宁的男友凌某从百色市右江区接走后失踪(此前报道)。5月14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百色市右江公安分局了解到,按刑事案件的属地管辖原则,此案已被移交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因“有重大刑事案件发生,案发地在高新区”。
▲黄兆容的生活照。
黄兆容的女儿告诉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三个月来,她一直在为寻找母亲的下落而努力。当初,得知母亲失踪后,她曾向百色市公安局右江分局解放派出所报警,该派出所开展了初步的调查。民警称,他们进入她母亲失踪前居住的租房,未发现异常情况。多人证实她母亲被男友凌某接走。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知情人处了解到,南宁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已对黄兆容失踪一案立案侦查。目前,凌某被监视居住。
广西桂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见国一直关注本案,并无偿为黄兆容亲属提供法律帮助。
对于本案中为何警方仅对凌某监视居住?李见国认为这是有依据法律的:本案尚在初步侦查阶段,民警对黄兆容失踪前居住的租房进行调查,未发现异常,且又有多人证实她被其男友凌某接走,至今下落不明。毫无疑问,凌某有一定的犯罪嫌疑。公安机关完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先以涉嫌非法拘禁或拐卖妇女儿童罪,对其立案侦查。鉴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李见国说,他之前办过多起被告人最终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重特大刑事案件,鉴于案件的特殊性和收集证据材料需要,这几起案件最初也是对犯罪嫌疑人先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最终经过公安机关的努力,案件得以侦破,犯罪嫌疑人最终也受到应有的惩罚。因此,他相信经过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黄兆容案一定也会水落石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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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褚瑞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