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2020年12月30日,桂林市平乐县同安镇高速路口的红绿灯路段,一辆桂J号牌大货车和一辆粤NA号牌小车发生碰撞后,大货车上运输的打桩机滑落压到小车,造成小车上三名驾乘人员当场死亡。5月21日,广西交警总队公布这起事故的深度调查情况,认定大货车司机存在多种交通违法行为,负事故主要责任。
此前报道:可怕!两车相撞货物坠落压住小车,致一家三人不幸死亡
▲事故现场。视频截图
据介绍,大货车司机贝某在夜间没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经过黄灯闪烁的交叉路口时,未保持安全车速,大货车制动系效能、行驶系效能不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相关要求,未经主管部门审批,未办理相关许可证,装载货物超载、超长、超高、超宽,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贝某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大货车的经营者赖某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对聘用司机贝某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因此,建议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
▲事故现场。警方供图
据悉,针对这起事故,下一步,平乐县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大货车属地行业主管部门贺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运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安全监管,强化督查检查机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等。同时,平乐县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路面巡查力度,紧盯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国道、省道的交通管控,并积极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超载、超速、超员、无牌无证、酒驾等违法行为,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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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