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问:
我把我名下的一辆车卖给了朋友,我们只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之后我出国了,所以没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对方开这辆车出了事故,我作为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杨华律师解答:
已经买卖并实际交付但未过户的,发生交通事故时原车主无须担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你无须承担责任。
(南国早报记者颜强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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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唐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