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何定坚
南宁何女士:我和中国旅行社签订合同,交了2400元参团西双版纳4天游。合同上约定5月19日晚8时,从南宁坐飞机出发,没想到出发前接到航班取消的短信。旅行社提出改签到19日中午出发,但我当天中午有事,只好取消了这次旅游计划。5月24日,旅行社退回1080元。他们未能按协议如期出行,却扣了这么多费用,我认为扣费不合理。
▲何女士接到航空公司发来的航班取消的短信。
早报帮办:接到何女士的反映后,早报帮办记者联系了中国旅行社。一业务人员回复称,根据合同约定,航空公司因为天气原因取消航班,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因不可抗力影响行程的,他们会与游客协商行程另行安排,如果协商不成,会根据合同扣除已预支且无法退回的费用,比如部分住宿费、门票等,然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旅行社与何女士签订的合同条款。何女士供图
随后,帮办记者联系了南国法援黄元律师。他表示,因航空公司取消航班导致旅行社与旅游人员合同解除的,旅行社可以依据合同扣除不可退还的费用,但还应当协助旅游者向航空公司索赔。如果何女士对扣除金额有异议,可以向相关旅游监管部门申请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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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