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陆旺
5月27日,从广西纪检监察网获悉,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蓝瑞轩,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公职处分。
日前,经中共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蓝瑞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蓝瑞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据悉,蓝瑞轩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亦官亦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贪欲膨胀,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不知敬畏,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蓝瑞轩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编辑 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