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赵劲松
一楼的业主圈起公共绿化用地,违规搭建一间数十平方米的钢架结构房屋,城管部门多次要求整改、拆除,但违建施工依然继续……5月28日上午,南宁市江南区组织近百名工作人员,对翠湖新城小区一处违法扩建进行清理拆除,并在小区内进行普法宣传。
▲施工人员对违建的“阳光房”进行拆除。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赵劲松摄
当天上午9时许,在翠湖新城小区北区K1栋102房一楼,一个钢架结构的“阳光房”依附在一栋六层住宅楼后侧,显得特别突兀。这个占地60平方米的“阳光房”开建1个多月,已经完工且装修完毕,屋顶上还搭建了一个雨棚。随后,工作人员拉起警戒线将周边道路封闭,数名工人拿着氧焊切割机爬上“阳光房”的屋顶,对雨棚进行拆除。
▲施工人员对违建的“阳光房”进行拆除。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赵劲松摄
江南区“两违”监察大队十三中队指导员李国汉说,4月18日,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投诉称,翠湖新城小区有业主拆掉原有一楼门口简易雨棚,硬化地面,欲改扩建为自家房屋使用。4月20日,两违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核实,发现该业主存在改扩建行为,在没有任何用地、规划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搭建钢架结构房屋。
李国汉说,执法队员当场向业主送达《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通知书》。当时,业主承诺停止违法建设,并自行拆除已建部分房屋。然而,4月23日,执法队员再次前往小区检查时,发现业主仍在继续违建,向对方下达了《限期拆除催告书》,要求3天内进行拆除。
“业主不仅没拆,还趁着‘五一’假期加快施工,把剩余的过程基本建设完成。”李国汉说,该户业主的行为属于典型违法建设,若不加以制止,极易引起其他业主跟风效仿。城管部门对此事进行汇报后,江南区政府决定进行依法拆除。
当天,执法队员对“阳光房”进行拆除时,屋内只有两名80多岁的老人,两人未有过激行为,表示愿意配合拆除工作。考虑到业主居住的具体情况,执法队员决定对一些钢结构进行机器切割之后,再给业主部分时间进行自行全部拆除和物品搬迁。
李国汉说,在购房前,不少售楼人员都称一楼前后的绿地可由业主单独使用,但绿地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权证内并不包含这部分面积。有的业主会搭建铁棚、有的甚至会加建房屋,对于此类违法行为,城市管理部门态度明确,一旦发现马上拆除。
当天,江南区整治“两违”办当天还在翠湖小区开展了宣传活动,以悬挂横幅、违建知识讲解、分发宣传品等形式,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现场整治,现场宣传”的方式引导市民共同维护良好的城乡规划秩序。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唐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