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先生问:我承包某村30亩土地种植果树,现在还在经营期限内,但发包方说要收回土地搞建设,给我一定的补偿,要求我交还土地,我不同意,该怎么处理?
单化军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在合法的土地承包期限内,发包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你有权拒绝交回土地,如发包方强行单方终止合同,你可以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给你造成经济损失,可一并要求对方赔偿。(南国早报 陆旺整理)
6月3日(星期四)值班律师
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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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黄俏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