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卢荻
6月3日,在G75兰海高速星岛湖附近,一辆南宁牌小车在高速公路上危险驾驶。接到群众举报后,广西高速交警部门迅速查处,最终,该车司机被处罚200元,记12分。
3日,广西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九大队民警接到群众黄某举报称,当天凌晨3时30分,他开车在G75兰海高速星岛湖附近正常行驶时,遭到一辆桂AC8**3黑色丰田小车恶意别车,该车还长时间横跨在两个行车道上行驶。
▲涉事小车长时间跨两个行车道行驶。视频截图
民警调查发现,当时黄某车辆在第二车道正常行驶,丰田小车在第一车道行驶并不时偏向第二车道,非常危险。黄某用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没想到丰田小车开始恶意别停其他车辆。
据行车记录仪显示,丰田小车不仅在高速公路上恶意别停其他车辆,占用两条行车道,甚至还倒车。
“这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据民警介绍,幸好涉事小车这一系列危险行为,未造成事故发生。如果后方车辆没能及时刹车或是大货车侧翻,后果则不堪设想。
经核查,丰田小车司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民警对该车司机作出以上处罚。
编辑 褚瑞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