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经小飞
市民李女士:去年9月,我通过广西南宁兰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了南宁市江南区普罗旺斯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时向中介公司交了诚意金2.5万元。今年3月得知银行贷款通不过,再找中介公司想要回诚意金,中介公司说已转给业主,业主一直不肯退,我现在很无奈,不知道怎么办。
早报帮办:接到李女士的反映后,早报帮办记者联系了之前帮李女士买房的一黎姓工作人员,他称自己已不在该公司上班,关于该客户的情况,他调查了解后再给记者答复。6月24日,记者再联系该中介人员时,对方一直不接听电话。
随后,早报帮办记者又联系了广西南宁兰庭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建议李女士拨打公司客服,公司有专人负责调查后再看如何处理。
反馈:李女士说,当时交意向金时,中介人员没给她开收据,也没签合同。记者帮联系后,中介人员跟她进行了沟通,看对方具体怎么处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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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