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陆旺
张女士问:
她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早已交付并办理好房产证,但卖方一直未把户籍从该房中迁出,导致她无法迁入,经多次协商无果,该如何处理?
刘丰铭律师解答:
卖方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已经履行了主合同义务,但卖家一直未将自己的户籍迁移导致钟女士无法迁入,属于违约。钟女士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卖方履行附合同义务,限期迁移户籍并赔偿损失。
7月1日值班律师
下午:麦鹰雄律师,广西中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房屋买卖、房屋租赁、交通事故、离婚、房屋过户登记程序、集体征地补偿、集体收益分配、遗产继承、劳动合同、工伤认定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联系电话:151778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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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