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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法援 | 17年前与对方发生冲突,如今是否可追究其责任?

来源:南国早报客户端 发布时间:
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陆旺 实习生赵雅婷

某先生问:2004年,因为占土地,对方与我父母起冲突,还放火烧死我家的牛。有人报警,警察过来拍照后把对方带走,但是第二天就放出来了,未给予我们任何书面文件。现在,我还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吗?

黄慧、吴梦柯律师解答:首先,对于该案件的定性究竟是涉嫌刑事犯罪还是民事侵权,需要通过审查相关材料才可以确定。其次,这个案件发生在2004年,到现在已经17年了,且你现在无法提供任何报警的凭证,即便涉嫌刑事犯罪也有可能已经过了追诉时效。再者,若以民事侵权向其主张赔偿责任,也已过了3年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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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