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全媒体记者:石慧琼
王女士问:我2019年离婚,孩子抚养权归我。按离婚协议约定,前夫每月要支付抚养费500元,但他至今没有支付过。现在,孩子生病,医药费全是我承担,我能起诉要求他支付多少抚养费?
吴穷律师解答: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前夫支付孩子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主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母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
8月6日(周五)值班律师
上午:刘剀,广西全德律师事务所,擅长民商事、劳动争议、刑事案件。
下午:陈艺平,广西华司律师事务所,擅长经济合同、房地产,婚姻家庭纠纷等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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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冬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