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先生问:母亲留下的遗嘱中,指定我继承一栋房子。我办理该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时,需要提供我是房产唯一继承人的证明材料。但我兄弟姐妹对此遗嘱有异议,不配合办理材料。我该怎么处理?
卢凯忠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彭先生的兄弟姐妹对遗嘱有异议,彭先生可以到法院提起继承权诉讼,拿到生效判决后再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南国早报记者 巫碧燕整理)
8月10日(周二)值班律师
上午:韦英梅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案件、劳动争议、婚姻继承、合同、侵权、交通事故案件等。
下午:向俞霖律师,广西锐嘉弘律师事务所律师,擅长刑事案件。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
编辑 黄俏华